根据近期集团公司和学校的整体安全工作部署,为进一步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推进安全检查常态化,确保学校实验室国庆期间的运行安全,实验实训教学中心现将我校2023年实验室国庆期间的安全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前实验室安全大检查
(一)检查范围
明德楼(B1)和敏行楼(B2)
(二)检查方式
1.各系先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于2023年9月25日-9月26日对专业实验室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实验室的危化品、特种设备、气瓶等危险源管理情况,以及实验室消防安全、设备操作安全和用电安全管理等内容。
2.实验实训教学中心将于2023年9月27日对全校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项将形成隐患清单并督促整改。
3.本次检查发现的隐患,应分析隐患出现的原因,提出整改方案,本着“应改即改、能改即改、立改立效”原则,尽快完成隐患整改工作。对于确实无法整改部分,详细说明原因,由实验中心组织相关部门统一安排整改。
二、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一)原则上国庆期间不开放实验室。各系放假前请做好“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四关”(关好门窗、水、电、气)工作。如因教学、科研、建设施工等原因,需在国庆期间使用实验室的,需由使用教师向实验中心提出《节假日实验室使用申请备案表》(见附件),说明开放地点、开放时间、开放原因、进入实验室的人员情况等信息,由本系领导或实验室主任签批和盖章后,于2023年9月28日中午10:00前报实验中心李坚处备案(B1-412 联系电话:15647807339)。未按要求进行备案的,经巡查发现将进行统一记录和通报,由此引发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将追究使用人的责任。
(二)各系须加强国庆期间留校实验师生的实验室安全教育,严格落实准入制度,落实责任体系,防范风险,确保实验室安全工作到位,不出任何事故。
(三)国庆期间运行或建设的实验室,须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人和值班制度,明确值班职责,做好实验室使用登记工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制定国庆期间实验室安全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如遇有紧急事件,应妥善处置,并立即向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报告。
(四)国庆期间运行的实验室,认真做好实验室卫生清洁工作,保持整洁的实验室工作环境,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