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 系: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项目的过程风险管控,确保实验项目的安全运行,根据《茅台学院实验室及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修订)》的要求,实验实训教学中心现将本学期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流程
(教学、科研和学生毕设)实验项目的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流程如下图所示:
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流程图
二、评估时间点安排
(一)实验教学项目:
1、本科生培养方案中涉及的实验教学项目应在制定教学大纲时开展安全风险评估。
2、已成熟开设的实验课程中,有新增实验教学项目或现有实验项目中实验步骤、条件、实验试剂物资等有调整,相应实验风险随之发生变化的。
(二)科研实验项目:本学期将新开展的科研实验项目在合同签订时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现有已备案的科研项目中因实验步骤、条件、实验试剂物资等有调整,相应实验风险随之发生变化的。
(三)学生毕设实验项目:本学期拟在学校实验楼新开展学生毕设的实验项目。
三、评估内容
(一)实验项目类别、性质及安全风险等级。
(二)所涉危险源种类、特性及可能导致(引发)的风险。
(三)实验场所条件、设施设备、技术及管理人员的配备与资质符合情况。
(四)防护用品配备、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
(五)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责任落实、针对性安全培训方案、安全准入等事项准备及落实情况。
四、评估要求
(一)符合评估范围的教学、科研和学生毕设实验项目,须由相应的课程负责人(教学)、开展科研实验的教师(科研)、指导学生毕设的教师(毕设)组织开展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并填写《茅台学院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表》(附件1)。
为加强对学生毕设环节的实验过程管控,指导学生毕设的教师还需填写《茅台学院实验室使用安全责任书》(附件2),安全责任书一式四份,申请教师、系综合实验员、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室主任各留一份。
(二)凡涉及重要危险源,即有毒有害化学品(剧毒、易制爆、易制毒、爆炸品、其他易燃易爆等高危险性化学品)、动物及病原微生物、辐射源及射线装置、同位素及核材料、危险性机械加工装置、强电强磁与激光设备、特种设备(高压灭菌锅、气瓶)等的教学、科研和学生毕设实验项目,属于存在重大风险的实验项目,经各系审核后,须报实验中心(李坚 B1-412)审定通过并备案。不涉及重要危险源的项目,报所在单位备案即可。
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在未完成安全风险评估和切实落实安全保障前,不得开展实验活动。
(三)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实验项目,未按要求完成风险评估备案的,不能领取相关试剂。
五、注意事项
(一)本工作在开展过程中如有疑惑,请联系实验中心(李坚 15674807339);
(二)请各系领导和实验室主任强化安全责任意识,认真督促本单位教师对实验项目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和控制,制定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完成专家评审和备案,告知有关人员安全风险情况,指导其做好安全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