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设一支具有扎实理论功底和较强专业实践能力的“双师型”教师队伍,结合《茅台学院“双师型”教师管理办法》及学校实际,现将 2025 年“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在学校承担教学任务 2 年及以上的校内在职专业课教师。
二、认定程序
(一)本人申请、单位初评
符合“双师型”资格条件的教师,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填写《茅台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附件 2)并提交支撑材料。由所在二级学院初审后,提出初审意见,并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至人力资源部。对于已认定为“双师型”教师需升级等次的按照以上程序申请。
(二)专家评定
学校成立“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组,工作组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开展“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
(三)学校认定
人力资源部将工作组认定情况提请校长办公会审定后公示。
三、材料提交要求
1.《茅台学院 2025 年“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汇总表》(附件 3)纸质版(需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及电子版;
2.《茅台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纸质版(需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及电子版;
3.申请教师的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
请各二级学院于 4 月 18 日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以部门为单位发送至邮箱 1146609808@qq.com,汇总表、申请表纸质版交行政楼 312 室。
四、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积极动员教师参与申报。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内部组织评选;
2.各二级学院提交的认定申请汇总表(附件 3)一经提交后,原则上不得替换。
特此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余清清,18185200501)
附件:1.茅台学院“双师型”教师管理办法
2.茅台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3.茅台学院 2025 年“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汇总表
人力资源部
2025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