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四级品酒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及认定工作的通知》(茅院人资通〔2025〕5号)安排,现将四级品酒师培训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6年1月12日-2026年1月16日。
二、培训对象
前期已通过资格审核的教职工18人,具体名单见附件。
三、培训地点
茅台学院。
四、培训内容
1月12日:酱香型白酒历史文化、产区环境特征及酿造工艺;中国酒文化城
1月13日:白酒品评技巧与方法,白酒酒度差识别;基础香型识别(酱香、浓香、清香、米香),白酒单体香识别
1月14日:轮次酒识别,不同年份酒识别;不同工艺酱香型白酒识别,酱香型白酒的品评和风格描述
1月15日:酱香酒质量差识别;酱酒企业游学
1月16日:酱香型白酒消费者需求分析,酱香型白酒推介过程;鉴定考试
五、工作要求
(一)参训教职工须高度重视本次培训,若出现无故缺训、考核不合格等情形,后续职业技能培训及认定将不再优先推荐;
(二)参训教职工应严格遵守培训及考核纪律,按时全程参加课程学习,严禁迟到、早退、旷课;
(三)请参训教职工及时扫描指定二维码加入培训工作群,以便接收相关通知。
附件:1.微信群二维码
2.参训名单
人力资源部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