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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四级品酒师培训的通知
2026-01-06 00:00   字号:[ 小中大]  [关闭] 视力保护色:

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四级品酒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及认定工作的通知》(茅院人资通〔2025〕5号)安排,现将四级品酒师培训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6年1月12日-2026年1月16日。

二、培训对象

前期已通过资格审核的教职工18人,具体名单见附件。

三、培训地点

茅台学院。

四、培训内容

1月12日:酱香型白酒历史文化、产区环境特征及酿造工艺;中国酒文化城

1月13日:白酒品评技巧与方法,白酒酒度差识别;基础香型识别(酱香、浓香、清香、米香),白酒单体香识别

1月14日:轮次酒识别,不同年份酒识别;不同工艺酱香型白酒识别,酱香型白酒的品评和风格描述

1月15日:酱香酒质量差识别;酱酒企业游学

1月16日:酱香型白酒消费者需求分析,酱香型白酒推介过程;鉴定考试

五、工作要求

(一)参训教职工须高度重视本次培训,若出现无故缺训、考核不合格等情形,后续职业技能培训及认定将不再优先推荐;

(二)参训教职工应严格遵守培训及考核纪律,按时全程参加课程学习,严禁迟到、早退、旷课;

(三)请参训教职工及时扫描指定二维码加入培训工作群,以便接收相关通知。

 

附件:1.微信群二维码

2.参训名单

 

人力资源部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