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设一支具有扎实理论功底和较强专业实践能力的“双师型”教师队伍,结合《茅台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管理办法》及我校实际,我处拟开展 2024年“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参照办法中第三条规定执行(附件 1),其中校外兼职教师由所任课教学部门通知并组织申报。
二、认定程序
(一)本人申请、单位初评 符合“双师型”资格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茅台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附件 2)并提交支撑材料。由所在单位初审后,提出初审意见,并将申报表及相关材料交教师工作处。对于已认定为“双师型”教师需升级等次的,按照以上程序申请。
(二)专家评定
学校成立“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组,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教师工作处,负责牵头与相关部门开展“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
(三)学校认定
教师工作处将工作组评定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后公示。
三、材料提交要求
1.校内教师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 3)、校外教师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 4)纸质版(需所属教学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及电子版;
2.《茅台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纸质版(需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及电子版;
3.申请教师的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
请各教学单位于 10 月 17 日下午 5 点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以部门为单位发送至邮箱 290483907@qq.com,汇总表、申请表纸质版交行政楼 204 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动员教师参与申报。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内部组织评选;2.各单位提交的教师认定申请汇总表(附件 3、附件 4)一经提交后,非特殊原因不得替换。
联系人:肖启霞
联系电话:15085058487
附件:1.茅台学院“双师型”教师管理办法
2.茅台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
3.茅台学院 2024 年“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汇总表(校内)
4.茅台学院 2024 年“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汇总表(校外)
教师工作处
2024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