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
根据《茅台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管理办法》(茅院发〔2024〕28号)(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现就2026年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中期检查和考核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新入职教师培养工作
(一)培养范围按照《办法》第三章第七条执行。
(二)导师条件及培养内容按照《办法》第四条、第六条相关要求执行。
(三)各二级学院要及时为每位新入职教师配备导师,将《茅台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登记表》1份(附件2)、《培养协议》1份(附件3)报送至人力资源部312室。学校将对各二级学院提出的导师和被培养对象以及培养计划进行审核。
二、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对象中期检查
(一)中期检查对象
培养开始时间为2025年9月-2025年10月的培养对象(附件4)。
(二)中期检查内容
各二级学院根据培养对象填写的《茅台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登记表》中的培养目标、培养计划及指导目标等,结合《办法》中第六条、第八条进行检查。
(三)材料要求
检查结束后,于2026年10月20日前将《导师指导青年教师情况记录表》(附件5)及培养工作开展情况总结(附件6)电子版及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人力资源部312室。
三、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计划执行情况考核验收
(一)考核验收对象
培养期满的导师及被培养对象(见附件7)。
(二)考核验收程序及内容
1.青年教师自评。主要考核青年教师在培养期内培养计划执行情况、取得业绩、工作表现等。青年教师将培养总结、《茅台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表(青年教师用表)》、培养期内的听导师课的听课笔记,科研、教改课题的立项文件、发表的论文、教学竞赛或指导学生获奖证书、联合教研活动记录等相关资料提交至考核部门。
2.导师自评。主要考核培养计划落实情况,培养措施,培养目标实现情况等。导师将培养总结、《茅台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表(指导教师用表)》、指导记录、听课记录等相关资料提交至考核部门。
3.二级学院评价。二级学院成立考核小组,根据青年教师的培养目标和计划,结合申报材料、执行过程情况及提交的资料,对青年教师和导师进行全面评价,提出考核意见并填写附件8、附件9,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其中,优秀比例控制在20%以内。
(三)材料要求
二级学院考核结束后,于2026年10月20日前,将《茅台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表(指导教师用表)》《茅台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表(青年教师用表)》及参加考核验收的导师、青年教师提交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培养材料报送至人力资源部312室。
四、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审核验收材料并提出意见,教师要及时提交考核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考核不合格。
(二)考核涉及成果奖励的,均以验收日期或正式文件为准。
(三)指导教师与青年教师需如实填报所有材料,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核资格与相关权益。因故不能参与验收考核的培养对象或导师,10月20日前写情况说明经二级学院行政负责人、分管校领导签字后交人力资源部,顺延参加下一期考核验收。
附件:1.茅台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
2.茅台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登记表
3.培养协议
4.茅台学院2026年青年教师导师制中期检查名单
5.导师指导青年教师情况记录表
6.培养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模板)
7.茅台学院2026年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验收名单
8.茅台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表(青年教师用表)
9.茅台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表(指导教师用表)
人力资源部
202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