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室由实验实训教学中心统一管理,实验实训教学中心设两名库管人员共同负责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储存室的管理工作,库管人员的主要职责为:
一、严格遵守国家及上级管理部门颁布施行的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管理法规、条例、办法、《茅台学院危险化品管理办法》(修订)和《茅台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修订),负责学校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相关制度建设。
二、负责统筹学校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申购工作,按照学校采购流程和公安部门有关许可制度要求进行逐级审批和备案。
三、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运抵学校后,负责核对公安机关核发的《运输备案证明》、运输人员、运输车牌、化学品的品类和数量等信息,信息核对无误后履行转移入库手续。
四、切实做好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储存室内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储存和保管工作,掌握相关化学品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确保储存安全合规。
五、规范执行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出入库管理,即时做好台账登记(双本帐),定时盘点库存,做到账物相符,发现偏差及时查明原因并予以纠正。
六、负责监督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使用情况,落实空瓶回收闭环管理,并定期对存放过久、失效变质的存品进行报废。
七、负责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室的环境建设,配备好相应的防爆设施、消防设施、警报设施,维持干净、整洁、有序的库存环境。
八、定期巡检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室及周围环境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遇有异常情况,及时向部门领导和分管校领导汇报。
九、遇到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被盗、丢失的情况,应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十、负责过程材料的保管和存档,迎接上级部门和单位的检查、指导。
十一、库管人员有义务接受上级部门及学校组织的相关培训。
十二、完成部门领导及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